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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办法

    时间:2024-02-29 浏览量:



  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办法


   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信息内容,语文、数学、外语“合格30分“不合格20分”、“无成绩或缺考0分”赋分。





  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赋分办法


   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,将思想品德(德)身心健康(体)艺术素养(美)社会实践(劳)奖惩情况五项内容,纳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”考核内容,并制定评分细则,按评分细则赋分,详见附表:

    序号

    项目

    评分细则

    分值

    得分

    1

    思想品德(德)

    1.参加了党团活动、社团活动、公益劳动、志愿服务的得2分;

    2.没有参加上述活动的得1分。

    2


    2

    身心健康(体)

    1.毕业成绩及格以上的得2分;

    2.毕业成绩不及格的得1分。

    2


    3

    艺术素养(美)

    1.有项目的得1分;

    2.无项目的得0.5分。

    1


    4

    社会实践(劳)

    1.参加了活动的得1分;

    2.没有参加活动的得0.5分。

    1


    5

    奖惩情况

    1.获得省级(包括省直部门单位)及以上奖励的得4分;

    2.获得市级(包括市直部门单位)奖励的得3分;

    3.获得校级或县级(包括县直部门单位)奖励的得2分;

    4.无奖励的得0分:

    5.受到惩处的得-1分。

    注:1.同一事项获多次奖的,按最高奖励赋分。2.此项最高得4分。

    4


    合计



    10